本院受理的龙承(广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一案,你(单位)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广州抓龙筋工作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广州抓龙筋工作室执行过程中,广州正宗抓龙筋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广州抓龙筋工作室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广州抓龙筋理疗本院将依法对你(你单位)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广州抓龙筋服务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