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广东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表彰大会在广州举行,会上宣读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表彰2021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决定。其中,清远法院1个集体和1名个人荣获省五一劳动奖。
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判决涉黑恶、“保护伞”案件11件31人,判处财产刑金额508万元,注重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好老百姓“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安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创新设立汤塘法庭巡回党群法律服务站、升级创建“蓝榕概劳模创新工作室”、与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诉源治理效能,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20年,办结各类案件7030件,同比增长14。8%。
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伞”“打财断血”力度,对黑恶势力的组织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严惩不贷;严惩暴力和毒品犯罪,积极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和审结涉毒案件;注重财产刑的适用,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对于偶犯、从犯和主观恶性不大的人员,从轻判处。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挽救、感化”的政策,注重人性化审理,配合做好社区矫治工作。
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积极审结婚姻、抚养、继承等案件。妥善审结就业、医疗、交通、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重视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广州玥汐SPA工作室,认真审结合同案件,加强对房地产、土地开发、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强化市场主体法治诚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创新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全省率先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和“执行救助保险”制度,发布悬赏公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强化与京东集团签署网络司法拍卖战略合作协议。
2017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 23353件,审结22939件,结案率98。23%。其中受理民事案件11407件,审结11189件,结案率98。09%;受理刑事案件1068件,审结1044件,结案率 97。76%;受理执行案件10713件,结案10539,结案率98。38%。
维护金融市场稳定,2020年共审理涉金融机构案件482件7849万元。先后到国珠集团、博华陶瓷等民营企业调研座谈,了解企业用工、商业合同等方面的问题困难广州抓龙筋服务,提供法律解决意见,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劳动补偿金等劳动争议。充分考虑企业困难,灵活使用执行措施,避免影响企业经营重振,帮助渡过难关。
三年多来,共向挂扶的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投入资金65万余元,帮助贫困户发展养牛养鸡、入股水电站和奶牛扶贫项目,55个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人均收入达到15000余元。逢年过节给贫困户送上慰问金、慰问品10多万元。疫情和洪灾期间,法院干警深入乡村一线,排查疫情险情,慰问群众,捐赠防疫口罩和生活物资,保障基层群众生活安全温暖。
为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按照上级法院创建优质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的要求,利用 “一站式”新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从接受诉讼申请、审批立案、核算诉讼费用、编号登记到办理受理手续、预交诉讼费用、执行款转账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服务零距离,司法连民心”。
充分发挥“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品牌优势,以市党建品牌建设工程为契机,编辑出版《蓝榕概调解工作手册》,向全市两级法院推广“调解五法”(圆桌、背靠背、联动、迂回和亲情调解法)和“四讲”(讲情、讲理、讲民俗、讲传统)的工作方法,提供优质调解服务,满足人民多元化司法需求。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作室共调处案件2991件,结案2743件,结案率91。71 %,调撤2492件,调撤率90。85 %,诉前联调394件,参与处理尖锐、突发、群体性矛盾事件121件。真正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
同时,升级创建“蓝榕概劳模创新工作室”获得市总工会批准。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增强多元解纷工作综合能力,与清远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联调工作联络机制,以“联调+司法确认”方式,促进医患纠纷解决。深化“分调裁审”机制建设,新建专门的速裁法庭,加快简单纠纷快速审结,2020年,速裁团队审结民商事案件649件,占比21。9%。
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推动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创新设立汤塘法庭巡回党群法律服务站,参与汤塘镇、龙山镇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2020年共开展对辖区镇村干部群众的普法宣传8场广州玥汐SPA工作室,为各村委制作体现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村规民约40多份,开展涉及群众民间纠纷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同时,针对我县物业纠纷多发、矛盾尖锐的问题,主动到各小区开展志愿宣传咨询服务,帮助业主正确认识处理物业矛盾,指导物业公司规范服务赢得业主信任。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物业纠纷审理工作报告,向县会作专题汇报,提出有益建议。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投身司法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设一支“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过硬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决确保廉洁司法;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提升组织力。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党支部建设,并积极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三是坚持抓先进典型培树,建设一支过硬队伍。自2013年以来,佛冈法院集体和个人共受到上级表彰56次,其中省级以上表彰30次,包括国家级表彰11次。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9年,主办或参与办理周有德等29人涉黑案、全国扫黑办督办的陈志辉等35人涉黑案、吴素贞受贿案等大要案,无一被发改,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对3宗案件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其中,龙某、杨某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一案,被省法院评为优秀案例,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专项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获评清远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胡巧玲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强化思想信念教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司法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履行“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责任。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坚持公正司法、刚正不阿、严谨求实的职业道德操守,廉洁自律,自参加工作以来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以实际行动履行着一名刑事法官的神圣职责。
2020年2月,胡巧玲主动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清远市直机关第二批下沉基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突击队队员并担任下沉横荷街道办事处突击队队长,积极统筹、联络突击队各小组下沉横荷街道办辖区内各个村居的工作。同时,她还在百加居委会参与站岗、测体温、防疫宣传、巡查值班点、上门入户调查等防控工作任务。针对百加居委会辖区出租屋多、租户复工复产愿望强烈等情况,充分发挥法官的工作优势,指导群众加强防范利用疫情,及时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参与诉讼活动。
作为一名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的年轻女法官,胡巧玲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肯学习、爱学习、善学习的态度,在办理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等严重危害生态的犯罪中,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先后主办清远市长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案、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受贿案、原清新县政协苏伟光受贿案、原清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燮明受贿案、周有德等29人涉黑案,参与审理全国扫黑除恶办、和最高检联合督办的陈志辉等35人涉黑案、清远市原国土局局长吴素贞受贿案等一批涉黑和贪污贿赂大要案,无一被上级法院发改广州玥汐SPA工作室。胡巧玲坚持证据裁判,工作以来共依法对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其中,龙某、杨某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一案,被省法院评为优秀等次。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胡巧玲担任清远中院扫黑除恶办主任,负责全面统筹扫黑办工作,从建章立制、沟通协调、督导检查,到宣传调研、线索核查等,随处可见她忙碌的身影。她参与筹备和负责完成清远市女法官协会成立的各项工作,作为副秘书长多次精心组织全市女法官开展业务交流学习会议和培训。她注重延伸审判职能,让威严的法律有温度。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毒品案件区域多发特征明显、涉黑犯罪分子交付执行衔接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获得采纳。主动积极参与“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等各类普法活动、编写普法宣传案例和新闻,和清远中院青年普法志愿服务队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的筹建工作,传播法律知识,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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